近日,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宣判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81岁的老太太肖某替死去的丈夫要回了5.7万元债权。
个体户涂贵华因为缺乏资金周转,2005年10月写借条向肖某丈夫借了5.8万元,借条中言明每月30日之前归还借款利息600元。事后,涂贵华仅按承诺归还了1个月的利息,剩余本息没有支付。2006年2月肖某的丈夫病故,涂贵华获悉后向肖某归还了1000元借款,随后就避而不见。为此,肖某起诉到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个体户涂贵华向肖某的丈夫借得5.8万元的事实,有涂贵华亲笔书写的借据为证。现债权人已经死亡,肖某向涂贵华主张债权,于法有据,法院予以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