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离婚财产律师
法律热线:
首页
律师介绍
婚姻动态
重婚犯罪
婚姻房产
离婚赔偿
子女血亲
访客留言
联系方式
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
离婚赔偿
婚姻动态
重婚犯罪
婚姻房产
离婚赔偿
子女血亲
遗嘱继承
婚姻纠纷
离婚程序
子女抚养
婚姻关系
离婚房产
夫妻债务
同居关系
律师案例
文章详细
离婚损害赔偿的条件
123发布时间:
2014年9月11日
西安离婚财产律师
离婚损害赔偿的条件:在审判实践中,如何正确理解和适用该规定,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试就离婚赔偿中的几个条件作出粗浅探讨,提供给大家。作为侵权行为,离婚损害赔偿必须具备相应的条件,即构成要件。
首先,必须具有违法行为
其次,必须具有损害事实。
第三,必须具有因果关系。
第四,必须具有主观过错。
您可能也对以下文章感兴趣
1.无过错方在离婚一年后能否提起损害赔偿
2.离婚损害赔偿存在四大问题须化解
3.婚内受伤,能否主张赔偿?
4.离婚后精神损失费照赔
5.范志毅离婚赔3百万 2百万被强制执行
巴
巴音郭楞劳动合同起草律师
北
北京并购律师
北京再审申诉律师
成
成都合同书律师
成都民间借贷催收律师
鄂
鄂尔多斯交通事故责任损害赔偿律师
广
广州离婚专家律师
普
普洱妨害公务罪律师
上
上海风险代理事务所律师
上海债务管理律师
绍
绍兴工程招投标律师
沈
沈阳子女抚养权纠纷律师
通
通许县专业刑事律师
中
中山合同纠纷法律咨询律师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案件委托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西安离婚财产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5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
13772172229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