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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父母与子女的继承关系有哪几种 有子女可以领养小孩吗

123发布时间:2022年8月12日 西安离婚财产律师  Tags: 离婚父母与子女的继承关系有哪几种,有子女可以领养小孩吗

  王继平律师,西安离婚财产律师,现执业于陕西若定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王继平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离婚父母与子女的继承关系有哪几种

一、离婚父母与子女的继承关系有哪几种

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离婚父母与子女的继承关系有几种情况:

1、亲生父母子女之间的继承权。子女的继承权是缘于与其亲生父母的血亲关系。

2、养父母子女之间的继承权。子女与父母的关系是基于抚养,但离婚后子女归养父或养母一方单独扶养。

3、继父母子女之间的继承权。

那么,上述的三种类型中,父母离婚是否影响子女继承权

二、离婚对子女继承权的影响

1、亲生父母子女之间,不论离婚的父母是否扶养他的子女,均不影响其子女的继承权。子女的继承权是缘于与其亲生父母的血亲关系,而父母离婚只是解除了父母的夫妻关系,并改变不了子女与父母间的血亲关系,他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也同样未改变,因此父母离婚不会影响子女对亲生父母的继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6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2、养父母子女之间,则可以因为养父与养母的离婚,子女归抚养父亲或抚养母亲一方单独来扶养,从而使得不尽抚养义务的养父或养母的一方与原养子女之间的父母子女关系解除,因此这会导致相互继承遗产权利的消灭。

3、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之间,也可以因继父和继母的离婚,子女归继父或继母一方单方扶养,另一方因其不继续承担扶养而使原来的扶养关系终止,从而导致相互继承权的消灭。

另外,如果养父母或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基本上已将养子女、继子女扶养长大成年,或接近成年或能够独立谋生,此后,即使出现了其养父母或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离婚的情况,均不影响他们之间的收养关系或扶养关系,并且也不影响他们之间的相互继承权。

在父母离异后,对于亲生子女来讲,其仍然对父母的遗产享有继承权,并且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换言之,父母离异对其继承权不产生任何影响。

有子女可以领养小孩吗

我们知道现实社会中有很多有爱心的家庭,他们看到孤儿可怜会想要去收养,但是有的家庭自身就有小孩的,那么,对于有子女的家庭可以领养小孩吗下面就由为大家解释一下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于大家有帮助。

一、有子女可以领养小孩吗

一般情况下收养人必须无子女,但是收养法第八条规定,收养孤儿的,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

二、收养法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收养人应同时具备的条件为:

无子女。

所谓“无子女”是指收养人既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养子女和继子女。

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所谓“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是指收养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身体、智力、经济、道德品质和教育子女等方面具有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能够履行父母对子女应尽的义务。

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所谓“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主要是指精神疾病和传染病。

年满30周岁。

所谓“年满30岁”,是包括30周岁本数在内。夫妻共同收养,则必须双方都年满30周岁。

2、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同意共同收养。

3、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4、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通过上文的解释,我们可以了解到就是收养小孩一般都是要求无子女,不过如果自身有这样的经济能力的话是可以咨询下是否可以收养。以上这些就是为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如果还有疑问或者是进一步的要求,可以咨询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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