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内容:重庆非婚生子女可随时入户。下面婚姻法编辑为您详细介绍重庆非婚生子女的入户得而问题。
15日,重庆市公安局户政处根据公安大接访中反映的户口管理方面的现实问题,再次推出6项户口管理的便民措施,取消了超生、非婚生子女入户,夫妻、年老、子女投靠入户以及学生户口迁移等的门槛。
“复活”人员可恢复户口
据介绍,一些人员由于长期在外而下落不明的,公安机关根据其家属申请及相关规定予以户口注销。多年后,因为所在地拆迁等原因,这些人突然回来,发现自己早已被注销户口。为了解决这一实际问题,公安机关特别规定:那些因长期外出而下落不明被注销、现确已回原籍居住地的人员,经户口登记机关调查核实后,可恢复户口。
非婚生子女随时可入户
在此次公安大接访中,大部分历史遗留的黑户口,都是因超生或非婚生的子女。为减少黑户口问题,公安机关从即日起取消以往的相关不准入户的规定,将遵循按照本人自愿随父随母的原则,凭出生医学证明和医院出具的其他出生证明、街道(村)证明、知情人证明,由民警区别情况调查核实后,办理入户手续。
夫妻投靠不受限制
以往,异地男女结婚后,要把户口办在一起是有年龄、结婚时间的限制的。特别是农村户口办为城镇户口,至少需3年。为解决这一问题,重庆市公安局户政处本着为减轻农村人口承载压力的原则,对农村居民申请迁往该市主城区和远郊区县政府所在地街(镇)以及城镇规划开发区的农村配偶共同居住的,本人自愿登记为城镇居民的,将不受年龄和结婚时间的限制。
大学生户口随自愿
新措施规定,考入重庆市普通高校、普通中专学校的学生,入学时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不愿迁移户口的,可保留原籍户口,农村居民户口学生可就地登记为城镇户口。
科技人才入户自由
凡具有大学本科以上、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和回国留学生,以及从市外引进的专业技术人员,只要在渝有合法固定住所,就可允许本人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常住地入户。
对国家级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获市(省)部级荣誉称号、科研成果奖的人员,博士、硕士、双学位的人员,在夫妻调动中,不受年龄、分居时间限制,随时可以办理落户手续,其未成年子女也可以随迁。
买房入户有限制 新措施规定,重庆市主城区以外的人员在主城区内购买成套商品房的人,必须符合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有稳定职业和生活来源、并实际居住、人均建筑面积30平方米以上的条件,才可以办理入户手续。
知识延伸: 非婚生子女的合法权益受法律同等保护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