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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家暴法施行 棍棒底下出孝子或被判家暴

123发布时间:2017年4月2日 西安离婚财产律师  

  三天不打、上房揭瓦”,如果教育孩子依然停留在这样“粗放”的方式,而你也习惯用“疯狂的拳头”解决家庭内部矛盾,那么今后你将面临法律的严厉制裁。

  今天,我国首部反家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家庭暴力的范畴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

  加入谩骂、恐吓等精神暴力

  这部专门针对家庭暴力行为制订的法律,明确规定了家庭暴力的范畴是,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相比以往法院认定的家庭暴力必须具备“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的规定,反家暴法意味着,像谩骂、恐吓等积极的精神暴力也算家暴,而不再一味强调造成的伤害后果。

  几个月前,海曙法院民一庭的葛法官遇到了一名强势的男子刘某,在日常生活中,他不允许自己的妻子跟任何异性沟通交流,不管是见面,还是电话、微信等联系,只要一回到家就会对妻子进行言语上的恐吓、埋怨甚至辱骂。在开庭时,男子却极力否认了此事,也因此最终没能认定是家暴。

  而《反家庭暴力法》的实施,将为此案的妻子提供有利的法律依据(如果她有事先取证)。

  未婚同居发生暴力也算家暴

  那么如果没有法律认可的婚姻关系,仅仅只是男女朋友同居期间,发生了家暴行为呢

  记者注意到,此次《反家庭暴力法》也规定,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该法律执行,这意味着,同居关系、抚养照料关系、家庭雇佣关系等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都可以参照《反家庭暴力法》作出处理。

  比如,现在年轻人未婚同居的现象比较常见;

  再比如,因为住房等原因,个别离婚家庭出现了“离婚不离家”、“假离婚”等现象,在此期间发生的暴力行为,也在《反家庭暴力法》的范围内。

  监护人失职将撤销监护资格

  除了夫妻、同居男女等,屡屡见诸报端的父母虐童案,也将面临《反家庭暴力法》的制裁。

  2013年,南京一吸毒女活活饿死2个女儿;同年,浙江金华一母亲将4岁儿子灌汽油烧伤致死;今年1月,慈溪一3岁女童遭继母殴打昏迷,由于伤情较重转至杭州儿童医院抢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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