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院第一次用QQ视频审理跨国离婚案件
被告男方远在日本打工,原告女方身处辽宁本溪,看似不可能的离婚官司却通过QQ视频审结。本溪市平山区法院北台法庭利用QQ视频这一网络技术手段,成功审结了一起跨国离婚诉讼案件。
2005年,本溪市平山区居民曾可芬与吴贵权结婚,婚后育有一子,但不久产生矛盾,最后到了濒临离婚的地步。2008年,吴贵权到日本打工,并与日方单位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去年3月,曾可芬来到本溪市平山区法院北台法庭起诉,请求判令与丈夫离婚。
吴贵权在得知妻子起诉离婚的情况后,同意离婚。但由于无法回国,便向自己的母亲发出“授权委托书”,委托其全权代理离婚诉讼。他还在委托书中明确表示“同意离婚,儿子由我抚养,曾可芬不用给付抚养费”。平山区法院北台法庭认为,虽有被告的电话答复和一份委托书,但就此作出离婚判决还是过于草率,于是决定在开庭时利用QQ视频求证吴贵权的身份以及真实想法等。
很快,法庭开庭审理此案,庭审的内容变成了跨国视频求证。远在日本的吴贵权在视频中,确认了自己的身份证号、QQ号、夫妻关系、真实意愿,并通过多人的语音系统,传递给了主审法官。半个小时的视频审理结束后,法庭当庭形成调解书:原、被告双方感情破裂,协议离婚,已通过QQ确认离婚内容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