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丈夫外出经商常年无音讯,妻子无奈诉至法院要求离婚。近日,维扬区人民法院判决准许离婚。
1993年,姜某与代某相识结婚。次年6月,生下一个儿子。2002年,姜某和代某先后下岗,生活日渐困难。一天,代某向姜某提出与朋友一起去云南做医疗器械生意,随后只身去了云南。2007年4月,代某又一次离家,两年多来一直音讯全无。今年4月,姜某提起了离婚诉讼。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自2007年4月,代某离家出走,至今未归,对家庭、子女未尽义务,可以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姜某起诉要求与代某离婚,应予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