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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听证一起房产纠纷纪实

123发布时间:2017年1月30日 西安离婚财产律师  

  “房子法院已经判给我了,你赶快给我腾房子!”“房子给你,让我住哪去我一个下岗职工容易吗!大家给评评理……”这是日前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的一场信访听证会的一个场景。为何一起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让一对中年夫妇对房屋产权分割争得如此不可开交,长期上访呢

  事情还得从1990年说起,那年,秦州区的甄某和李某二人登记结婚,婚后一年生育一女孩,由于婚前缺乏了解,个性差异较大,婚姻基础差,以致婚后他们经常为家务琐事争吵打架。2008年,双方就曾因感情问题闹到法院,经法庭调解和好后,但经过一年的相处,夫妻关系并未得到改善。

  2009年4月,甄某再次因感情不和向秦州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李某离婚。秦州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夫妻二人感情确已破裂,于是判处原被告离婚,并对双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了分割。其中对夫妻婚前一套住房分割时,鉴于该房屋为甄某单位福利分房,属于有限全部产权等综合因素考虑,法院将房屋产权判给了甄某,由甄某一次性付给李某房屋折价款71500元。

  一审判决送达后,男方李某不服一审判决,向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市法院经二审审理,维持了双方离婚及将房屋产权判给女方甄某的判项,对房屋折价款由71500元改判为82500元。终审判决生效后,李某不履行判决,独占住房,拒不搬出,法院执行时遭到了李某的拼命阻拦,以死相威胁。李某以二审法院判决对财产处理不公等为由,不断向天水市人大、市政府等部门上访反映,法官们多次进行接访,就本案认定事实和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释明,对其提出的问题进行耐心答复解释,但李某仍不满意,不履行判决。此时,甄某也因未能住进法院已判归其所有的住房,天天找法院、闹领导,要求法院解决问题,情绪激动时也经常出言不逊。期间,由于市场房价迅速攀升,李某更是以房屋折价款过低不予腾房。

  为了避免矛盾激化,天水中院考虑到李某已经下岗,便放弃了强制执行的方法。但为了达到案结事了,彻底解决问题,院长袁治云亲自接待当事人,分别多次给双方做疏导工作。后甄某同意给付房屋折价款10万元,但李某仍不同意,提出增加房屋补偿款为13万元的要求,经大家反复做工作,甄某终于答应了李某的要求,给付李某13万元房屋折价款,此时大家都松了一口气,就在大家以为问题已经解决的时候,李某却反悔自己曾提出13万元房屋补偿款的要求,提出要重新分割夫妻财产,问题又一次陷入僵局。

  由于“背靠背”的信访工作性质,双方对法院也产生了误解和不信任,为公开、公正地解决问题,天水中院征求了当事人的意见后决定召开听证会,把问题摆到桌面上,让当事人面对面讲明各自的理由,同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法委领导、律师、人民陪审员等社会人士参加了听证会,对案件进行评价。

  听证会上,李某和甄某就房屋产权分割问题各自述说了观点和理由,时不时提及婚前对方的是是非非,在争执激烈的时候,不时伴有人身攻击的言语,当然很快就被主持人及时制止。

  双方阐述了各自的请求和理由后,天水市人大信访室主任高峰说:“我认为本案法院判决是公正的,程序是合法的,俗话说‘一日夫妻百日恩’,20年夫妻一场,多想想对方曾经的好,离了也不要恶语相加,不要再伤害对方,相互做些让步,把事情处理好。还有你们两人今天争来争去,一句也没有谈到孩子,我感到很遗憾。”随后,应邀代表也相继对听证案件发表了各自的听证意见。

  也许是大家的话触动了双方心理最软的地方——孩子,也许是司法听证像一缕耀眼的阳光,穿越了双方当事人的心灵,熔解了他们内心的纠结,也许是当事人自己意识到事情该结束了。没想到的是听证会后,双方竟然很快达成了和解,甄某不但付给李某13万元的房屋折价款,而且还为李某租了一处住房,并替李某支付了3个月的房租,李某也自愿搬出了婚前的住房。至此,这起上访多年的案件在司法听证的阳光下终于尘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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