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重婚并不一定构成犯罪,但只要有重婚行为,即为婚姻法所指的重婚,也就是说,能否构成犯罪并不影响重婚过错的认定,同时也不影响受害方向其主张权利
重婚在生活中常表现为如下形式:
1, 已经与配偶登记结婚,又与他人登记结婚而重婚
此种情形表现不是很多,因为这种形式较为明显,过错方也较为小心。
2, 已经与配偶登记结婚,又与他人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而重婚
此种形式较为普遍,在现实生活中,经常出现已婚之人与另外的异性在外租房或者买房同居生活,当有人问到关系时,会明确表明为“夫妻关系”从而掩人耳目。
3, 同时或先后与他人同居生活且以夫妻名义,但都没有正式结婚
此种情形最容易被重婚者效仿,他们自认为反正我没有办理结婚手续,而且是与任何一方都没有手续,因此我不构成重婚,但实际上这样的观点是极其错误的。
4, 与第一个配偶没有登记结婚,但在与之以夫妻名义生活的同时又与他人正式结婚。
这种情形也较为有市场,重婚者还往往满不在乎,因为他认为他与第一个配偶不是正式夫妻,所以不认为其行为会构成重婚。
5, 自己没有配偶,但在明知对方有配偶的情况下与之结婚或者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
此种现象在目前生活中就更为严重,大家都非常清楚的包二奶即为此种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