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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高欲讨高生活费竟上法庭

123发布时间:2014年8月26日 西安离婚财产律师  

  核心提示:李萍与丈夫王洋已经分居4年多,王洋每月支付李萍300元生活费,但因物价提高,李萍要求法院判令王洋给付自己每月3000元的生活费。

  物价提高,让一对本来就不睦的夫妻,又起新争端。昨天,李萍(化名)和丈夫王洋(化名)在门头沟法院对簿公堂。“物价涨了这么多,我的生活费也该提高!”“物价涨又不是我的错!”法庭上,夫妻二人针锋相对。

  在李萍口中,丈夫王洋实在不是好男人,两人于1988年结婚,生育一女,而王洋在1989年、1994年,两次与其他女子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我考虑孩子和家庭,宽容了他,但他不思悔改,经常因为琐事和我争吵。”李萍告诉法官,夫妻俩已经分居4年多了,但王洋就是不同意离婚,致使自己无法申请低保。虽然去年经法院调解,王洋每月支付自己300元生活费,但物价飞涨,自己又没有工作,这笔钱难以度日,更何况自己还带着正上大学的女儿。而且,就连每月300元生活费,王洋也不准时支付,不到1年,自己已经申请过3次强制执行了。

  李萍还说,王洋总在家放一把菜刀,自己根本不敢回家。李萍拿出王洋的工资条,证明丈夫月收入6000元左右,自己作为妻子应该享有一半的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要求法院判令王洋给付自己每月3000元的生活费。

  王洋头发花白,对于妻子的指控,感到很冤枉。王洋询问法官:“婚姻法不是规定:夫妻应该相互扶助吗?她有劳动能力,却每天打羽毛球,也不工作,我在2008年3月份患脑梗,她撒手不管。这种情况,我凭什么给她生活费,再说,物价飞涨又不是我造成的。”

  由于双方拒绝调解,该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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