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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父母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认定

123发布时间:2014年7月28日 西安离婚财产律师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相关法律规定,不动产物权的取得和变动采取公示主义,并以登记作为不动产物权的公示方法。房屋作为一种不动产,其所有权的取得自然也应以登记的内容为准,即只有在产权证上登记的权利人才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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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父母出资帮助购房,最好能在产权证上写上自己的名字,或者父母与子女及其配偶签订一份借款协议,并保存好银行汇款等相关凭证,那样对日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会比较有利。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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