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到结婚年龄时就有过一次婚姻,尚在同居阶段就育有一子的陆某,又与另外两名女子重婚。日前,陆某因涉嫌重婚罪被检方批捕。
1987年,陆某高中毕业后,经家人介绍,在未达法定婚龄、没有办理结婚证的情况下,与徐女士结婚。1990年徐女士为陆某生下一个女儿。4年后,陆某欲与徐女士离婚。二人先去领了结婚证,半个月后又办理了离婚手续。
1999年,陆某在上海打工期间认识了贾女士,后来二人同居。2002年,贾女士为陆某生下一个儿子,但两人一直没有领结婚证。2003年陆某与贾女士分手,将孩子送回老家由父母抚养。
2004年3月,陆某来到北京务工,与高女士相识。两人于当年6月登记结婚。2005年,高女士为陆某生下一个女儿。高女士称,婚后,陆某经常打她,遂要求离婚,但陆某避而不见。
去年4月,陆某突然联系高女士,欲与其离婚。不久后,高女士发现,陆某又有了妻子,二人已经领了结婚证。
检察官介绍,陆某于2007年11月从网上相识了李女士,并称自己未婚,二人于2009年4月在京登记结婚。
去年年底,李女士无意间发现了陆某与高女士的离婚证,离婚日期是2009年6月,即陆某与李女士结婚时,尚在与高女士的婚姻存续期。发觉被骗的李女士向警方揭发了陆某的重婚案。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陆某被提讯时,辩称不知离婚要登记。目前,陆某因涉嫌重婚罪被批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