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继平律师,西安离婚财产律师,现执业于陕西若定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有些情况下,情侣分手的会要求其中一方支付分手费,然而更多时候则没有这个要求。那么实践中,究竟哪些情况下,需要支付分手费呢而要是此时,对方不支付分手费怎么办呢请跟随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要支付分手费的情形有哪些
婚约分手费。婚约也称订婚或定婚,是男女双方为了结婚的目的而对婚姻关系所作的事先约定,是男女双方对恋爱关系在一定范围内的公示行为。婚约分手费即是男女双方解除婚约关系,双方约定或一方自愿给付的分手费。
同居分手费。同居是指男女双方在合意的基础上在相对固定的地点以朋友、情人甚至夫妻名义共同居住生活。同居包括恋爱同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单身族同居。同居分手费是男女双方解除同居关系时,双方约定或一方自愿给付的分手费。
恋爱分手费。恋爱分手费是指男女双方解除恋爱关系时,双方约定或一方自愿给付的分手费。
离婚分手费。现实生活中,离婚已司空见惯。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时,双方约定或一方自愿给付的分手费的情形时有发生,且大多发生在夫妻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形中,包括双方在民政部门登记离婚和人民法院主持双方调解离婚。
二、对方不支付分手费怎么办
男女双方解除恋爱、同居、婚约以及婚姻关系时双方约定或一方自愿给付分手费,无疑是双方民事活动和民事行为的产物,是双方基于特殊的人身关系配生的财产关系,所以,对分手费的认定及处理也应遵循民法通则所确立的基本原则。
由于现阶段我国民事法律对 分手费无明文规定,致使审判实践界对分手费纠纷的救济处理尚无统一作法,一般有两种情形,一种情形是在审理分手费纠纷案件时确认分手费的法律效力,判决给付分手费一方履行分手费给付义务。另一种情形是不认定分手费的法律效力,判决驳回接受分手费一方的诉讼请求。
尽管目前我国民事法律对分手费尚无明文规定,审判实践界对分手费纠纷的处理也无定论,但对分手费纠纷的司法救济并非无章可循,而应从分手费的特征以及相关民事法律原则上来把握。可从处理分手费纠纷的法律适用、审理分手费纠纷案件应遵循的原则以及应注意的问题等方面来认定。
情侣分手或夫妻离婚的,此时不是一定会涉及到分手费的支付。而我国法律中并没有规定分手费,当然也不会对分手费做出保护。因此,要是当事人之间协商约定支付分手费的话则可以。但要是就此起诉到法院的话,则就不会做出处理。关于支付分手费的内容,就为大家整理到此,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男女在恋爱期间是很容易分手的,而此时当事人之间可能就分手费进行约定,然后签订一份书面的协议。但是我国法律中对分手费没有做出规定,那么此时的分手费协议有效吗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分手费协议有效吗
分手费协议是否合法,应从两方面来把握:
1、主观方面。双方约定或一方承诺给付分手费,应完全出于男女双方特别是给付分手费一方的内心自愿,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并非出于当事人的内心压力或精神恐惧而作出的约定或承诺。
2、客观方面。双方约定或一方承诺给付分手费的行为,客观上应当是当事人在没有受到任何威胁、恐吓或胁迫等情形下作出的,也就是说在正常状态下双方约定或一方承诺给付分手费。同时,满足合同法对当事人订立民事合同行为合法性的规定。
男女双方解除恋爱、同居、婚约以及婚姻关系时,双方约定或一方承诺给付分手费,签订分手费协议,其实质是建立合同关系,双方约定或一方承诺给付分手费的行为是订立民事合同行为。只要遵守合同法上关于订立分手费协议的要求,该分手费协议就是有效的。
二、约定分手费要注意什么
1、分手费可以附义务。
分手费附义务是指接受分手费一方在接受分手费时要负担一定义务。附义务分手费是分手费的一种特殊情形,即给付分手费一方给付分手费时附加一定的条件,使接受分手费一方负担一定的义务。当然,附义务分手费的附随义务应以接受分手费一方在接受分手费时愿意承担附随义务为前提。分手费所附的义务不是分手费的对价,给付分手费一方不能以接受分手费一方不履行义务为抗辩。原则上给付分手费一方履行分手费给付义务后,接受分手费一方才履行分手费附加义务,因此,接受分手费一方虽负担一定义务,分手费仍属于单务无偿合同。
2、分手费成立要求有男女双方的合意。
即不仅需要给付分手费一方愿意将其财产无偿给付对方的意思表示,还要有接受分手费一方愿意接受的意思表示。否则,分手费不能成立。
分手费协议有效吗通过上文的分析解答,我们知道分手费协议本质上就是一个合同,需要满足合同法上关于有效合同的要件,那么此时就会认定该协议是有效的。但对于分手费,我国法律中是没有做出规定的,因此法律是不保护分手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