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继平律师,西安离婚财产律师,现执业于陕西若定律师事务所,为人谦和,办案认真、务实,是一名值得信赖的律师,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秉承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原则,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始终把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作为目标。
1、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2、对于离婚时应当分割没有正确分割的财产要求再次分割的,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3、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三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受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以上是关于离婚财产能否另行起诉的法律内容。离婚时一方侵犯另一方合法权益的,被侵犯权益一方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内提起诉讼,拿回属于自己的财产,这是法律对于夫妻关系中弱势一方的权益保护。如果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联系律师来获得专业的帮助。
引用法条
该文中引用法条,自2021年1月1日《民法典》生效后,更改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