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继平律师,西安离婚财产律师,现执业于陕西若定律师事务所,具有丰富的法律务实经验,深厚的法律功底,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以扎实的专业知识为基础,以严格的服务制度为保障,以良好的社会关系为通道,以娴熟的职业技能为手段,竭诚为境内外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一、民法典中无效婚姻是否能构成重婚
民法典规定,如果是有重婚行为构成婚姻无效的,就会构成重婚,并且重婚是犯罪的行为,会构成重婚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重婚;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未到法定婚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法院如何认定重婚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违法行为即一个人在同一时间内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婚姻关系。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则认定为重婚:
1、与配偶登记结婚后,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
2、与配偶登记结婚的,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3、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名义同居而重婚,此即两个事实婚的重婚。
4、与原配偶未登记而确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后又与他人登记结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实婚后法律婚型。
5、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其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同居而重婚。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婚姻无效的情形包括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和未到法定婚龄三种。所以如果无效婚姻是重婚行为构成的,重婚行为会构成犯罪。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进行咨询。
一、民法典中重婚的前一婚姻关系是否包括事实婚姻
《民法典》对重婚的前一婚姻关系是否包括事实婚姻没有规定,不过按照《刑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形成事实婚姻关系后,当事人与其他人结婚的,就会构成重婚,可以追究刑事。所以,重婚的前一婚姻关系是包括事实婚姻的。
事实婚姻是一种婚姻关系存在的方式,广义指男女双方在主观上具有永久生活的目的,在客观上具有未经结婚登记机关登记,未领取结婚证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事实。狭义指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事实婚姻的构成需要以下要件:
一、男女双方的同居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
二、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
三、同居双方1994年2月1日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
所谓结婚的实质要件即男女双方建立夫妻关系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具体包括:
1、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
2、双方自愿结婚;
3、 双方均无配偶且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重婚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重婚罪的构成要件有以下这些: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家庭关系。一夫一妻制是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原则,重婚行为破坏了我国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必须予以刑事处罚。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了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行为。即行为人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定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而自然消失,则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所谓又与他人结婚,包括骗取合法手续登记结婚的和虽未经婚姻登记手续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此种行为是有意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一是指有配偶的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成立婚姻关系;二是没有配偶的人,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自己有配偶而故意与他人结婚。如果没有配偶的一方确实不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无配偶一方不构成重婚罪,有配偶一方则构成重婚罪。重婚的动机和条件多样,但动机一般不影响本罪的构成。
以上的内容告诉我们《民法典》没有明确规定重婚的前一婚姻关系包括事实婚姻,不过根据其他法律的规定,事实婚姻是一种婚姻关系存在的方式,如果形成事实婚姻后,还和别人以夫妻的名义共同居住,那么是构成重婚的,所以重婚的前一婚姻关系包括事实婚姻。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不明白,可以登录我们网站咨询了解。